学甲警宣导操作枪纳入仿真枪管制 违法持有最高罚锾20万

点击次数:2636   更新时间2022-11-26     【关闭分    享:
2020/08/10

【大成报记者于郁金/台南报导】“新修正之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20条之1”修正案,业经总统于109年6月12日公布施行,为让民众更了解这项修正法令,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学甲分局于日前受邀至警广电台接受访问,针对操作枪已纳入仿真枪管制,团体或民众须于6个月内报备持有始免予处罚宣导;最主要是告知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枪之团体或民众,应于109年6月12日起至同年12月11日止,携带操作枪及身分证明文件,至户籍所在地之各分局办理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,俟完成鉴验及发照后,即可合法持有;如未能于期限内完成报备程序,依新修正条文,违法持有者最高可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。
学甲警分局长甘炎民表示,此次修法重点在于以往未规范的操作枪自109年6月12日起全面纳管!因此只要在新法施行6个月内报备持有即免罚20万元;为有效遏阻改造枪枝泛滥,无论制式、非制式枪枝,亦修正刑度均一致,以维护社会治安及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;同时特别呼吁民众勿非法持有枪械,以免身受牢狱之灾,警方亦会加强查缉非法枪械工作,持续净化治安,以维护社会治安及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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